敕勒歌之辩
发布日期 : 2020-03-17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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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舒兰市第九中学 周景生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陵第二中学 李晶萍
《敕勒歌》自从在北宋年间通过《乐府诗集》现身诗坛,千百年来一直受到人们同声赞誉,同时围绕着它的学术之争也一直延续不断。有关“敕勒歌之辩”涉及作者、年代、族属等多个方面,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斛律金与敕勒歌的关系问题。
北宋大史学家司马光以及大文学家黄庭坚都认为《敕勒歌》的作者是不识汉字的斛律金。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依照《北齐书》说“神武使斛律金作敕勒歌”,黄庭坚称赞斛律金临场受命,“仓卒之间,语奇壮如此,盖率意道事实耳”。
《北齐书》是唐初李百药于贞观十年(636年)完成的,可惜这部唯一专述北齐的纪传体断代史巨著,从唐朝中期就开始出现严重残缺。到北宋时该书大部分内容都是依据唐中期李延寿的《北史》加以补修的,司马光依据补本《北齐书》的“斛律金作歌说”,并没有被当时的学者一致认可,沈建的《乐府广题》说斛律金只是唱《敕勒歌》,并不是歌的作者。编辑《乐府诗集》的郭茂倩也认为斛律金是《敕勒歌》的歌唱者,他们主张“斛律金唱歌说” ,“作”与“唱”虽然有本质区别,但是都在表明斛律金与《敕勒歌》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然而,还有一个颇为震撼的说法:斛律金与《敕勒歌》无关!
“斛律金与《敕勒歌》无关说”的依据是唐中期李延寿的《北史》,《北史》说“神武使斛律金敕勒歌”。这句话里没有那个“作”字,这就是说北齐权臣高欢没有让斛律金创作《敕勒歌》,斛律金不是《敕勒歌》的作者。史书上有北齐权臣高欢习惯在属下名字后面缀上族名加以称呼的记述,比如斛律金是敕勒族,就称之为斛律金敕勒。如此,“神武使斛律金敕勒歌”的意思就是“高欢让敕勒族斛律金唱歌”,唱什么歌,高欢没有指定。所以斛律金唱的未必是《敕勒歌》。最终认定斛律金与《敕勒歌》无关的理由是:在玉壁大战遭到惨败的情况下,高欢和斛律金需要用慷慨悲壮的歌曲激发将士袍泽同仇之心,鼓舞士气。《敕勒歌》的歌词并不适合当时的政治需要,所以斛律金即便唱的是敕勒族歌曲,也可能与流传至今的《敕勒歌》不是同一首歌,而斛律金与《敕勒歌》根本没有关系!然而,斛律金与《敕勒歌》无关的结论,毕竟是出于《北史》的推论,还不足以服人。
以下是笔者的几点浅见:
首先,“作”字可以理解为“演奏”。
斛律金是演唱者。如果以补本《北齐书》为依据, “神武使斛律金作《敕勒歌》,自和之”的“作”字,除了可释为“创作”,它还有“发出声音、演奏”的意思。把这句译为“高欢让斛律金演奏《敕勒歌》,自己随着合唱”也说得通。这并不意味着斛律金只是演奏者,斛律金能演奏,自然能演唱。如此解释,与《北史》的“神武使斛律金敕勒歌”就不存在抵牾了。有的学者认为“神武使斛律金作《敕勒歌》”是补本误加“作”字,因为斛律金“质直”,即便是临场创作,他也得作出与战争有关的作品,而不能是草原牧歌。如果他的作品能够让高欢“哀感流涕”,又怎么能不载入史册呢?所以,我认为不论依据哪本史书,斛律金都是演唱者。
其次,《敕勒歌》偶然成了“哀兵之歌”而载入史册。
《敕勒歌》没有随同鲜卑语消失,是因为高欢的点唱让这首草原之歌充当了一次“哀兵之歌”。546年玉壁之战的惨败,使高欢忧愤病倒。为了消除谣言证明自己健在、稳定军心,他勉强支撑着召集高级将领宴会。他指定斛律金演唱大家耳熟能详的《敕勒歌》,绝非是随意而为。斛律金德高望重,只有他能代替自己指挥大军顺利撤退。指定唱《敕勒歌》,是因为“慷慨激昂”的战歌反而是对自己惨败到家的嘲讽!不如用《敕勒歌》来宣泄大军哀伤悲愤的负面情绪,迎合大军的思归之心。高欢自己加入合唱,唱得哀伤流涕,尽情发泄不甘失败又不得不知难而退的悲愤,真情痛悼勇猛将士,这样做足以打动人心。于是,大军在同一首歌声中加强了凝聚力,为高氏北齐取代元氏东魏保留了必需的实力。高欢在危难之际成功地利用了《敕勒歌》,这是他政治家智慧和情商的成功运用,同时也证明《敕勒歌》是当时朝野上下、雅俗共赏的名歌,高欢当然把它作为最佳选择。
再次,《敕勒歌》是族属并不确定的北朝名歌。
不能因为斛律金是敕勒族,《敕勒歌》的歌词里有“敕勒川”三个字,就断言《敕勒歌》一定是属于敕勒族的创作。
在北魏初年归附鲜卑的敕勒族由漠北南迁到了阴山下的这片草原,这个地方由此被称为“敕勒川”。但是到了546年玉壁之战时,南迁的敕勒族各部已经历经了150年的鲜卑化,许多敕勒人早已成为北魏的职业军人,生活地域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又有大批敕勒族人南迁中原内地。早期敕勒人曾居住的敕勒川,不知已成为哪些民族的活动区域。所以,没有确切的依据断定它产生的时间,就不能确定它就是仅属于敕勒族的歌曲。
高欢是鲜卑化的汉人,斛律金是鲜卑化的敕勒人。不论斛律金唱的是不是流传到现在的《敕勒歌》,他使用的语言在官方场合必然是鲜卑语,而不是敕勒语。不论《敕勒歌》是哪个民族创造的,它是凭借词曲的魅力登上“大雅之堂”的名歌,否则不会被汉族文人青睐珍惜。《敕勒歌》在北朝流行时,无疑是鲜卑语,《乐府诗集》也说它是由鲜卑语译成汉文的。所以又有学者认为它是鲜卑民歌。
综上所述,我们只能得出《敕勒歌》的族属和它的作者都是难以确定的结论。教科书称它是北朝民歌,作者佚名,符合历史科学审慎原则,是正确的。
关于《敕勒歌》的不确定性说了许多。在教学中我们不要把网上以推论当确论的文章视为“标准答案”。在平时我们要做仔细的研究和辩证。而如何培养语文教师自身良好的史学意识,提高古诗词教学水平和能力,始终是语文教学应予关注的课题。
(《山东教育》2020年1、2月第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