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教师角色的“转正”

发布日期 : 2017-09-15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江苏省苏州市第三中学   王德明

 

伴随着高考模式的调整,新一轮课程改革扣弦待发,其新颖理论深得人心,其预期成果值得期待。但前几轮课改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关键在于课改理念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有些教师仍然迷恋自己的“教”师角色,而不愿意改变现状。如今课改区许多教师的课堂教学仍然在春意盎然的外表之下借壳还魂重复昨天的故事,这种新瓶装旧水、穿新鞋走老路的做法很有可能导致我们新课改的成果只留下一具美丽的躯壳。教师与学生,谁是课堂的中心?谁是课堂的主体?当然,已经没有教师敢再明目张胆地自封为课堂的中心和主体,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仍然沉醉于其“无冕之王”的课堂“教主”地位。也有教师不甘心退出教室的权力中心,提出了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教学的主体。这个观点实质仍将教师“合法”在课堂上施展往日的“魔法”,在课堂上学生这个主体还是抵不上教师,最终仍然悲哀地沦为被“教”和“灌”的对象。因此,教师不要自身兼任教学主体和学习主体,应当放手学生自主学习。教师要提高分析和理解课堂事件的能力,使自己的课堂教学更丰富多彩,营造出一个引人入胜、设计流畅和可预测的课堂环境,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宏观导向作用。教师反思自己在教导、引导、指导、辅导与疏导等方面的观念与行为,在驾驭课堂教学的同时,主旨在于促进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而不是一味地揠苗助长。可见,优秀教师既要善于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又要善于引导学生,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效。

第一,“导”之有方。教导行为不单是指教师在课堂上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效讲授和解读,而是在教师的教导之下,学生明白了学习的方向,知道接下来怎么做。教导者要鼓励学生将学习中的知识与已有知识联系起来,有条理地、逐步地将信息呈现出来,完成完整、准确、清晰的解释。新课程实施以来,我们重视了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在一定程度上贬低了“讲授”。其实,讲授式教学法仍是被所有教师都广泛采用的有效教学方式,但讲授的目的发生了改变,是从知识向能力和素质的跨越。因为,教学的核心是提高学生的学习力,是教会学生学习,实现由“学会”向“会学”转化。实现这个转化的关键就在于教师的教导有方。在学生自主学习中,需要教师用清晰有效的讲授,在师生互动中画龙点睛,起到启发、“助产”、点拨和强化的作用。传统讲授法的误区主要在于师生之间互动性差,教师容易进入以自我为中心的状态,以书本为主要关注点,独霸话语权,随心所欲地操纵着课堂教学,却忽视学生在课堂教学中价值的存在。因此,教师需要破解如何防止过度讲授、不恰当讲授,从而保持有效讲授这一难题。在课堂教学中要分清主次,在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同时,也给学生预留独立思考的时空。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区别出轻重缓急,有“留白”,有“重锤敲响鼓”,也有“旁敲侧击”。“导”师坚持教导有方就是讲究教导的方法,使我们的课堂教导符合学习规律,更具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导”之有理。有效的课堂教学需要让教师成为学生学习上的领路人,从而使学生在教师坚强的引导下成就最好的自己。师生互动是“导”师有力引导的平台,因此我们也可以将引导理解为师生间的一种互动,教师通过教学设计在互动中引导学生进行特定的学习活动来实现教学目标。我们必须坚信教学过程的本质是学生的学习过程,教师的“教”是为了“不教”,目的就是培养学生“会学”。传统观点认为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但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将“一桶水”浓缩为学生的“一杯水”,怎样让学生的“一杯水”超越教师的“一桶水”,可以从“一桶水”之外寻找新的“水源”,这需要教师们有力地引导。教学需要大智慧,教师要适时地启发引导学生,更多地采取合作学习、探究式教学、建构式教学等教学方式,在教学设计中欲擒故纵,多留“活扣”:话不讲满,路不封死,意不穷尽。解释中留一角,引导学生去“悟”;内容不敲死,引导学生去“啃”;结局不固定,引导学生去“探”。教师的引导行为就是在采用这些教学方法时,都能有效地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在我们的积极引导之下,使“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成为常态,“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更是成为一种风气。

第三,“导”之有法。指导有法就是赋予学生学习的自主权,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听课和作业。因为教师将要或者正在讲授的内容学生可能早已洞悉,早已在课间预习中得到了解决,这时学生最需要的是在教师有效指导之下积极拓展,并开展新的探究。为促进学生自主发展,教师必须有效地指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以及探究学习。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对学习策略的指导,通过引导学生总结和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从感性上升为理性,对某种学习方式形成一定策略和范式,通过不断体验加以领悟和内化,循序渐进,螺旋上升。最常见的指导行为是伴随作业点评进行的。教师在作业布置中可以开放一些,设定规定作业和自选作业,对于自选动作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认知水平选做。教师此时要把握战机,激发学生对学习策略的迫切需求,采用有针对性的指导,结束时应布置运用相关策略的有挑战性的补充练习。这种个性化的指导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学观念。教师首先必须通过倾听和鼓励来了解并关心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把学习过程中的诸多要素看成可调控的变量,根据学生个别特点,授予其确定这些变量大小的自主权,让学生自主决定学习目标、学习活动方式、安排资源时间。对悟性高的寄予更高期望,对学困生则降低要求,让每个学生在自己原有的基础上都有进步,都能够享受到成就感。个性化指导最关键之处在于挖掘学生学好本学科的潜力所在,重在帮助学生发现自己在学习上的优势并形成自己的一套学习方式。可见,指导有法不是大一统,也不是千篇一律,而是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采取个性化指导,使指导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导”之有效。辅导行为是教师针对教学结果的反馈。因此,辅导的关键不在于教师要给学生什么,而是学生需要什么。辅导有效的硬伤就是教师无视学生自身状况或者自身需求,而是全凭主观臆断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辅导,其结果可能是学生已经全部明了的内容教师“辛勤”地辅导了,而学生自身需要解决的问题却被教师“一厢情愿”地忽略了。可见,辅导行为的特点首先是因材施教,不同内容(繁与简、难与易)、不同学生(强与弱)、不同标准(高考与学业水平测试)、不同时间(平时与考前)应该选用不同的辅导形式;辅导行为不同于正常授课,学生存在的疑惑往往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性,而且也存在合理性,他们对疑惑有一定初步了解和认识。因此,教师一定要贯彻启发性原则,引导学生分析条件,讨论过程,充分参与到辅导过程中;辅导行为不但要帮助学生解惑,而且要引导他们认识自己产生疑惑的原因,掌握解惑的技术和思想方法,最后还要认识到怎样才能进一步“生惑”。解决疑惑是学习的一部分,而产生疑惑则是学习的起步环节,教师要通过辅导行为可以使学生逐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从而把辅导行为与引导行为有机结合起来。同时,教师还应采取灵活多样的辅导方式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实现学生由知识向能力和素质的转化。可见,辅导有效源自于辅导有效,我们既要反对不了解学生需求的面面俱到式的辅导,也要坚决抵制带有家教性质的功利性辅导。

第五,“导”之有度。疏导有度需要“导”师拥有良好的素质,教师通过自己的耐心和沉稳的素质安抚学生在学习时因遇到困难而产生的焦躁情绪。教师天生就有“导师”的使命,而导师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疏导,使学生实现从浮躁到沉稳的回归。只有对学科充满热情、对教学充满激情的教师,在鼓励学生学好本学科时才会有说服力,即达到“亲其师而信其道”的良好效果。因此,教师要疏导学生需进一步提升自己作为疏导者的正面形象,让自己充满着正气,释放出令人敬畏的正能量。教师在学生对本学科学习产生倦怠时,要不断激励他们,使他们坚持完成任务,使他们对自己的学习效果更满意,从中得到学习的乐趣,从而促进自主学习。在实际教学活动中,教师要避免故弄玄虚,通过真实的才艺表演展现出真实的自我。教师需要对学生成就高度评价,以坦率对人的态度、频繁互动的形式以及幽默风趣的表达等行为来实现疏导。在教学中,教师不必无谓地去解释学习的作用,而应把重点放在确保每个学生在大多数时间都是成功的。教师要对自己教学成功和学生学习成功抱有高度自信,并把这种自信传染给学生,使师生抱有相一致的成功预期。同时,避免使用负面评价,着重指出学生的进步,使其逐步增强学习自信心。疏导就是用不断增強的学习能力诱导学生更多地深入到学习之中。

可见,实现从“教”师向“导”师的转化,意味着我们的教学观念必须实现实质性的变革,教学结果也应该产生重大的改变,使学生实现由“学会”向“会学”的转变。做好“导”师,教师才能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课堂教学的主导者,教育发展的促进者,才能真正促进师生的和谐发展。

 

(《山东教育》201778月第2324期)


栏目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