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最重要的是加强执行力

发布日期 : 2016-05-15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章丘市圣井中心学校   李广和

 

“祸患积于忽危”。学校安全工作怎么抓也不过分,足以说明各级各类学校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现在的问题不是上级对安全工作强调不够,也不是规章制度不健全、措施制定的不到位,而是执行力不够。那么,怎样才能营建好安全校园、平安校园呢?以下是我的拙见,以期与同仁交流。

一、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深化学校安全工作

现在的中国是法治的中国,中国人的维权意识、能力明显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个人对于自身的一种防护,是对于自身权利的维护。因此,学校一定要重视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周全有效地保护师生的安全。校园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校园安全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已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问题。

二、校园安全援助组织的建立,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要成立安全救援组织,以便积极推动各项安全救援工作,并进行各项防灾救护的教育训练与宣导,增强救援组成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其忧患意识的培养,提升其防灾救护的技能。安全救援组织成员组成应多样性,如常规性的师生值勤,担负起安全事故防范、纪律检查等工作任务,定时不定时地在校园内巡逻检查,发现异常状况及时制止;如懂医疗的人员、懂消防的人员等,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有效救援,迅速恢复校园安静与人员的心理安宁。

三、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程序管理,能倍增校园安全的防护力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四川安县桑枣中学2200多名师生在136秒内安全转移,创造了“零伤亡”奇迹,该校校长叶志平被誉为“史上最牛校长”。叶志平是校园安全程序的积极编订者,更是安全程序实施的坚强执行者,正是因为有多年坚持的学生安全疏导训练,才有了危急时刻的泰然处之。因此,学校平时必须加强师生的安全训练,相关设施与教学设备的检修必须专人管理,以增强安全管理的时效性。校园安全有变时,更须有快速妥善的处理流程,使得发现者、受害者、督导者能够迅速反映危机状况,学校能够立即启动危机处理小组,做好分工、采取快速救援行动,积极掌握、处理、管控危机。安全危机过后,更应该立即进行各种善后处理,以便校园迅速恢复常态,安抚平定好师生的心理。

四、增强学校安全责任人的协调能力,是确保校园安全的重要保障

苏洵《心术》中说:“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校园安全责任人的心理素质和品德修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根本保障之一。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园安全事件发生时,校长必须临危不乱,依据各种校园危机或灾害的处理与通报机制,沉着应变,妥善处理,主动请求上级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援与协助,千万不可隐匿不报,坐失救援良机而使损害程度扩大。平时进行检核时,若有技术上的困难,应该协调有关方面寻求援助与支持,不仅仅是在硬件上的、技术上的支持,更要在善后的处理时,主动请求心理辅导机构与医疗机构的专业支援,进行各种生理与心理的重建工作。这些举措都考验着安全责任人的协调沟通能力。学校安全责任人要熟练掌握处理安全事件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能正确掌握校园安全事件真实状况,甚至能有效察觉到潜在安全事件的征兆,及时把问题解决在事件发生的萌芽阶段;面对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人能冷静地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和危害。

现在校园安全已经不单单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之类的事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丑恶现象在校园内及周边也可能发生,比如黄赌毒等,因此新时期的校园安全责任人,尤其是校长,要有“法制”意识,要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做“法治型”校长,实行人性化管理。学校要有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真正实现校园安全抓之有效。校园安全的执行力关键看校长,校长自己首先要带头执行制度,要求师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学校管理才能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照章办事。只有这样,才能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学校才能长治久安。

 

(《山东教育》20164月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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