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择校”现象的冷思考

发布日期 : 2010-04-15 点击次数 : 来源 : 冯俊华 古绪兰



  择校,是一个长期的热门教育话题。针对择校的各种意见和建议纷至沓来,中央电视台三番五次进行报道,且推出了北京两所学校的对比分析,以佐证择校对整个义务教育乃至整个基础教育的负面影响。看过之后,感觉我们对择校的影响似乎过于夸大,对择校现象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解决的方法等问题,分析过于主观和片面,最重要的是把教育问题游离于经济基础、历史渊源之外,就教育说教育,难免有失偏颇。


一、择校现象的产生,有其必然性


  择校,其本意就是选择学校。广义地说,就是家长给孩子的学习和成长,选择一个好的环境。历史上“孟母三迁”的故事其本意也是如此,按现在的界定就是“为择校而买学区房”。为什么说择校有其必然性?我认为有以下原因:


  其一,选择是人类与生俱有的本能。人类从诞生到现在一直依靠其选择的能力,生活在大自然中。尤其是他能主动地选择,不是被动适应,而在自然界处于主导的地位。对居住环境的选择,对食物的选择,对婚姻的选择,对工具的选择,包括现在对职业的选择,都体现出人类科学的选择理念,更是充分体现出向往美好的天性。因此,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事情,人们都要靠其选择的能力,去追求自己认为最美好的希望。当社会注重学历文凭,以文凭取舍人才的时候,家长们必然会去选择好的学校、好的老师,因为经验告诉他们,出发方向的选择,会决定孩子的一生。


  其二,教育发展的特殊性,必然会导致择校现象的产生。任何国家教育的发展,都必然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演变过程。在此过程中,必然经历就学需求到教育质量提升需求的转变。以我国的基础教育为例。由于我国经历了长期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统治,经济基础和教育基础十分薄弱。新中国成立后,开始了全面的教育恢复。由于经济基础过于薄弱,不可能有充足的资金保证各级各类学校的同步发展,加之当时科学技术的落后,人们对教育的需求并不强烈,学校设置也多以初小、完小为主;到上世纪50年代初期,才逐步建立了一批完全中学。许多县,只有一所中学,即便是小学,也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学的需要。在此情况下,就学需求是第一位的,只有上学与不上学的选择,不存在择校的问题。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社会对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各级政府加快了基础教育的推进步伐,各级各类学校迅速增加。目前,从小学到初中已完全能够满足学龄段儿童少年的就学需要;高中学校,也基本满足了社会需求。但是,学校的建设有先有后,质量有好有坏,名气有大有小,加之我国学历社会价值取向的加剧,择校也就在所难免。


  其三,教育水平显现滞后,也是择校现象难以杜绝的重要原因。一所学校教育质量的高低,往往是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以后才能得以显现,很多学校提出“为人生40岁以后奠基”的理念,就是这个道理。一些名校,不是因为其现在的条件有多好,而大多是由无数的名人校友、师德崇高的名师和悠久的历史共同铸就。这个被认同的过程,是随着学校毕业生水平的逐渐显现而完成的。毕业生水平的体现,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小学为例,从6岁入学,到大学毕业,至少要16年时间。大学毕业到工作中有所成就,至少还要10年以上的时间。二十余年的验证周期,依次循环往复,才可以使人们对学校的教学质量有一个由感性到理性的认知。一些新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配备水平都达到较高水准,但不一定是被择校的对象,因为家长对其教学质量还没有完全的信任。一般情况下,家长不会拿自己的孩子去做试验品,因为教育是“单程票”,容不得失败。在此情况下,即便是自己的孩子有就近入学的条件,家长们也会选择去那些已经被证明的“名校”,以确保自己的孩子受到最好的教育。


二、解决择校不能“削峰填谷”,而在于“疏浚通渠”


  择校,的确造成了人们对教育公平的质疑。有的地方为解决学校“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问题,采取了“交流名校校长到一般学校,老师也轮流交换”等方法,给薄弱学校以“智力支持”,以此来促进学校间的“均衡”,解决择校这一顽疾。我以为,这无异于削足适履,削峰填谷。如强行推进,则会使优质的教育资源“劣化”,使我们的基础教育在低水平实现均衡,最终导致教育水平提高的停滞。


  首先,一所学校学风、校风、教风的形成有一个渐变的过程,不会因一个人的变化而彻底改变。通常所说的“有一个好校长,就会有一所好学校”,并不是说只要校长好,学校就一定好,或者学校就会很快变为名校,而是说好的校长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其最佳作用。前提必须是有资源,也就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一所学校学生大量流失,必然有其自身的问题,绝不会只因为有几个择校生的出现就变为薄弱学校。相反,是因为学校薄弱,才出现了学生的“择校”现象。因此,采取简单的“换校长”“换老师”,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问题。这样,有可能会把原本优质的教育资源,蜕变成一般的教育资源,使原有的教育水平降低。发达国家私立学校整体高于国立学校办学水平的现实状况,已经给我们以很深刻的启示。如果国立学校不能满足国民对教育的期望水平,私立学校势必会成为人们择校的首选。


  其次,竞争永远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教育也不例外。学校间办学水平的竞争永不休止,家长对教育的期望永不满足,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对学校教学水平的认同点不断转换,必将成为学校发展的新的动力。所以,任何时候学校的均衡只是相对的,基础设施可以均衡,但师资队伍水平差异、管理水平差异、办学特色差异、培养目标差异都会永久存在。学校间在相互的竞争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会不断上升。也正是在这种完善和发展中,家长们也在不断地根据社会的需求,调整着自己对孩子未来的设计。这就迫使学校不断创新,不断发展。如果没有了这种竞争,所有的学校千篇一律,如同一个个标准化生产车间,我们的教育将失去活力。所以,解决择校,不应以降低原有高水平学校办学水平的方式去均衡教育资源配置。通俗地说,就是不能用把好学校变为一般学校的方式来均衡教育发展。要保持相应的竞争机制,增强学校的活力。目的是把好学校办得更好,一般的要帮助其改善办学条件。


  择校有其存在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但它毕竟已经对基础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事业产生了负面影响,与义务教育的公平原则相背离,必须认真解决。


  (一)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价机制,消除片面的质量观,疏通教育与社会的对话渠道。我国基础教育最初的任务之一,是为上一学段输送合格新生。久而久之,升学率或考试成绩成了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衡量标准。许多名校,多以升学率高而被追捧。在家长和社会的评价中,教学成绩是主要指标,升学率高的也就成了择校的目标。各级教育部门要率先改变这一传统观念,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树立素质教育的质量观、人才观,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出新的典型,引领社会重新认知“名校”。同时,向全社会传导“最适合你的学校,才是最好的学校;最适合你的特长,才是真正的特长”的新理念。在舆论上为教育均衡铺路。


  (二)建立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搭建“薄弱学校”转强的快车道。所谓的薄弱学校,是相对于名校的一种界定。这就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参照,即对照名校找差距。各级政府可以建立起统一的薄弱学校评估标准,逐校排查,分析原因。在师资力量、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生源分配、管理人员配备上重点扶持,在不削弱原有名校的前提下,使薄弱学校能够尽快达到社会认同的办学水平,从而改变“过校门而不入”的现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


  (三)改变家长的观念是解决择校问题的关键。在整个择校过程中,学生家长是“原动力”。据了解,现在的名校已是人满为患。招生期间,很多校长几易手机,东躲西藏,以躲避择校家长的围追堵截。随着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义务教育“不允许择校”已经是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们的共识,没有一所学校违背规定公开招收择校生。而家长们面对激烈的升学竞争和社会对高学历的要求,仍会不择手段地去选择好的学校,找领导批条,找老师说情,给学校赞助,甚至借助与学校直接利益有关的部门“胁迫”学校接受其择校。凡此种种,使得学校苦不堪言,进退两难。因此,在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同时,改变家长的观念,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择校。要通过“家长学校”等形式,使家长与学校建立互信,使家长对学校的办学状况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二要强化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知名度,使家长对孩子入学有较明确的期待方向;三要增强服务意识,定期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的发展预期,增强家长对学校工作的认同感;四要采取多种渠道,向家长宣传新的教育理念,改变家长对教育目的的认识,从未来的角度去认知学校的教育理念和具体的教育方法,树立起崭新的学校社会形象。


三、教育的均衡,不能忘记农村


  我们讨论了那么多关于择校与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大多都是局限在城市的范围以内。包括中央电视台新闻中的对比分析,也仅仅是对北京市两所所谓的好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对比。如果把那所被认为是生源不好的学校放到全国去做对比,无论是师资、校舍、设备都是一流的。这样的学校,城市的人们都不屑光顾,只能说城乡教育的差别之大。目前,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其义务教育水平还处在基本满足就学要求的阶段,办学条件、师资水平都是较低水平。那里的学生没有选择的机会,如果按照城市的学校现有标准衡量,那里的家长应该集体提出教育不公的申诉。在农村,现在只是能不能上学的问题,根本没有可选择的余地。很多的乡镇初中,实验设备缺乏,必需的师资难以配备。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中也曾报道过,在农村学校实施新课改,困难重重。这种不均衡是真正的影响我国教育发展的瓶颈。我们目前应该从更宏观的角度去审视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而不应该局限于一两所学校间的择校现象。


  《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没有只限定在城市或发达地区适用,是全国各级政府都必须遵循的法律,它适用于全国任何一个地方。如果说择校造成了“教育不公”现象,那么,城乡教育的不均衡,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教育的不均衡,该由谁来负责呢?


  总之,择校的确有失教育公平原则,但在现阶段难以杜绝。择校本身亦反映出社会对教育重视和认同的趋向,督促我们去寻找教育的洼地,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在我们还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去均衡所有学校的时候,优质的教育资源有责任和义务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其效益最大化。问题的关键在于用什么样的方法,去实现什么样的目的。再者,我们不应该为了几个择校生的问题,去探讨城市教育的均衡。我们应该用更多的精力去研究农村教育的发展,使其尽快缩小与城市教育间的差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均衡发展,使我们所有的孩子们,沐浴同样的阳光。


(《山东教育》2010年3月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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