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当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存在的误区

发布日期 : 2019-07-14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

山东省东营市育才学校   何冬梅

2016年起,部编初中“道德与法治”新教材正式推出。两年多来,作为一线教师,笔者听了很多的公开课和优质课,在学习收获的同时,亦感到当前的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存在一些亟待消除的误区。为使广大教师避免这些误区,现将其一一列出,愿求教诸位同仁。

误区一:冲淡教学主题的活动设计

教学活动应紧扣教学主题、教学目标,不能为活动而活动。在当前的道德与法治课堂中,依据新的教学理念,老师们设计了诸如小组探究、生活剧场、情境在线、辩论赛、故事接龙等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本意是将教学主题的呈现与教学活动的开展融为一体,实现教学内容的“活动化”。但是,一些课堂中出现了“活动泛化”的现象,教师过于追求课堂的“热闹”,绞尽脑汁想点子,各种教学活动层出不穷,表面上确实热热闹闹,应有尽有,但却忽视了活动本身的必要性、思想性和教育性,导致学生只记住表演的形式,忘记活动背后所要表达的教学内容。过多的活动冲淡了教学主题,甚至有些活动并不切合教学主题,不能完成应有的教学任务,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一位教师在执教《师生交往》时,设计了诸多的课堂活动:从用于自我介绍的“滚雪球”游戏,到“忘不了———我的师生交往故事”;从师生共同表演的“生活剧场”,到小结时的“漂流瓶———我的匿名烦恼”,再到“倾听心灵深处的声音”,各种活动琳琅满目。过多的活动让人感觉整节课太“满”,教师忙于“走场”,学生忙于“赶场”,思考分析的时间和空间严重不足。有些活动,如自我介绍的“滚雪球”,目的是促进“生生交往”,与“师生交往”的主题并不相关;“生活剧场”活动,过多强调学生对老师单方面的尊重,忽视了彼此间的相互尊重。过于注重形式的活动分散了学生精力,有喧宾夺主之嫌。

误区二:忽视教育意义的案例选择

德育课的本质是对学生进行教育,且这一教育应贯穿于课程教学的时时处处。在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学中,法治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法律案例如何选择、如何运用对一节法治课的成败至关重要。法治课教学通常选择的是违法案例,因为违法案例才会有更多的讨论空间,才会带给学生更多的警示。但一些教师在选择、分析违法案例时,为满足学生的猎奇心理,过分注重案例本身的新奇性,过多的暴露违法犯罪分子实施不法行为的过程和细节,案例的正面教育意义即案例带给学生的启示和警示引导不够甚至被忽视,这会将学生的关注点集中在案例中违法犯罪的事实本身,聚焦到案例中的负能量,容易使还稚嫩的初中生产生模仿行为甚至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和敌对情绪,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的发展,偏离了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德育目标。

一位教师在执教《预防犯罪》时,选取了名为《恶毒少年》的法律案例,介绍了这名少年从一般违法走向犯罪深渊的过程———从最初的辍学、抽烟、偷盗、赌博,到最后为了摆脱家人的管束,将老鼠药撒向自家锅中致父亲身亡。案例详尽地描述了犯罪行为实施即用老鼠药毒害家人的暴力和血腥细节,使当时的课堂非常压抑、紧张,而重要的正面引导却忽略了。下课后学生议论较多的是少年杀人的细节,案例应有的警示作用不见了。

误区三:缺乏探究空间的问题设置

课堂问题的设置有多种用途,重要的是应切中教学目标,不可随意发问。在一些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有的教师在精心选择案例、创设情境后,设置的问题却出现了状况:问题不是自然源于案例情境,而是生硬搬自教科书;撇弃案例情境生动形象的教育蕴含,而直白乏味地发问;问题没有思辨性,或过于抽象,或过于简单;指向不明,学生要么难以回答造成课堂的冷场,要么用“是”与“不是”简单作答,显得课堂空洞。这些状况都会导致问题的设置缺乏探究空间,既浪费了教师精心选择的案例和创设的情境,也无法激发学生思考和探究的动机和兴趣,无法真正产生思想交锋碰撞,无法开拓、扩散学生思维,达不到提升学生思维品质和创新能力的目的。

一位教师在执教《家的意味》时,在学习到“中国人的‘家’”这个问题时,教师抛出了两个问题:“你家的家风是什么?你家有哪些家训?”对于七年级的学生来说,“家风”和“家训”是比较抽象的概念,教师没有将其融入情境材料中,没有以具体形象的问题展示,学生不了解其内容,所以无从探究,没法回答。

误区四:没有即时生成的课堂评价

即时的课堂评价对于教学的展开、推进、活跃气氛等具有重要的作用,教师应积极运用。时下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不少教师在课堂评价中依然是重预设而轻生成,过分依赖或者局限于课前设计的评价语言。当出现预设外的回答时,教师经常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教育智慧和教学机智,不能对课堂教学中即时生成的资源及时捕捉并给予反馈、处理,没有对学生的一些模糊甚至是错误观点即时澄清、引导,忽视了教育契机,使一些宝贵的生成性资源瞬间流逝。这样的教学,会打击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扑灭学生一瞬间迸发出的思维火花,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也不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一位教师在执教《深深浅浅话友谊》时,设置情境“好朋友小凯和小华一起报名参加市里的歌咏比赛,小凯选上,小华落选,小华不再搭理小凯”,并问“如果你是小凯,接下来会怎样做?”有个学生说“我会把名额让给小华”,这个回答看似偏离了教师的预设,她没做任何评价就让学生坐下。实际上这正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契机,教师应引导学生思考这种委曲求全的做法能否长久维持友谊?并借机引导学生明白:友谊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应学会接受友谊的淡出,接受新的友谊。

纵然出现以上误区,但我认为作为一线教师要不惧怕、不畏难,毕竟新课程实施刚刚起步。只要我们在日常教学过程中,精准把握教材、精当运用活动、精巧选用案例、精心设置问题、精妙生成评价,我们就会走出误区,走进“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明媚的春天。

(《山东教育》2019年6月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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