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就是发现

发布日期 : 2011-11-15 点击次数 : 来源 : 荣成市第三十六中学 崔汝准

教育是什么?究竟怎样才是教育?不同人不同说,真是众说纷纭。

教学不是灌输知识而是发现知识,不是传授美而是发现美,不是塑造人而是发现人,不是教你应该怎样而是发现你本该怎样。这说起来已经是老生常谈,但实际上是我们欠缺的。考察以往的和现在的所有教育或教学,不管哪一时期、哪一课程、哪一活动,不论怎样变、如何改,也总脱不了“灌输”一途,是强行的“授”和被动的“受”:一方是现成的、固定的和标准的,只须套搬。那么,另一方就变成了材料、实验品和工具体,是一些思想、方法、知识、意志的支撑物、承载物、中介物或中转站,而不是什么“主人”了——现在如果不是,将来当然也不会是。

我们通常的经验是,未经自己的切身或切实,不是通过个人的感觉和体验所得来的东西,总具有那种说不清的比如“轻浮”“浅薄”的性质,弄来弄去最后还是麻烦的,而只有自己去发现、发现着自己的东西,才能有效地提高认识和增长知识,才是真认识和实知识;也只有这样的活动和过程才能充分调动人的血气、精神、理性,伸展着人的心理和情感,才是内心的恭迎而不是外力的强入。

人们十分看重方法的价值,方法有“纲领”性。发现的过程就是方法的寻找、养成和训练,思维法、观察法、认识法、解决法,尤其养成实事求是、从具体出发的态度——态度是方法的浑然和内省。由于凡是发现的东西都具有内在关联,具有某种“自然启示”,因此,方法的发现常常是“触类旁通”的,既是“目”又是“纲”,即统一性。

发现当然是快乐的源泉。好奇乃本性,生命生长中的固有,顺依着本性,自会生出快乐。发现伊始,跃跃欲试,蓄意待发,已然囊中取物一般;发现中,凝予一端,物我两忘,实是融合而不觉;发现完成,有成就感、认同感、皈依感,促心智的充沛和壮大。所以英国的怀特海说:“从教育的开始阶段,就应该让孩子体验到发现的快乐。”有人从另一角度说出同一观点:“教育是一个逐步发现自己无知的过程。”发现自己的无知,是为大明朗、大起点,那过程、逻辑,就是《学记》中说的:“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

如此而为习惯,就不被俗务杂役所迫,就趋向那文化的、较为纯粹的生活,正是“人”的快乐。

不管性善还是性恶,不论真知还是伪知,都去发现,就是那句话:自己去发现,去发现自己的。发现具有以下特征或意义。一、个人性或本体性:静者在静中发现,动者在动中发现;智者见智,愈见愈益其智,仁者见仁,愈见愈厚其仁;喜欢艺术的总发现艺术,越发现越丰满着艺术的感受,爱好科学的必发现科学,越发现越敏锐着科学的触角;有人长于综合、概括,有人长于分解、剖析,愈解析愈显其长。二、主动性或自由性;可随时随地,少受时间空间限制;可因人而异,无需统一、规范之约束;可天马行空,博采广酿,四面出击;可限于一隅,精研细究,攻其一点。总之是趣之所在,情之所系,兴之所致,来去自然,收放由己。三、自我教育性:发现了优点就会去发扬,发现了缺点自然去避免;发现了真理必立坚持捍卫之意,发现了谬误必使之倒地而后快;发现了自己会树立自尊自信,发现了他人就养成谦和恭敬。遂不拘泥于一格,不以盲从,不庸作一团。主动地发现无疑是发现者为“有意义的存在”而做出的努力,又因为发现是根植于心灵和智性的活动,心灵的性质趋美向善,因此,发现最具有自我教育性。古来大家所以无不提倡“自悟”“自得”“自学”“自修”“自问”,正缘于此。

有人说“人们通过不同的方式创立知识”,并举“科学研究天空、海洋、夸克或者是病毒,历史学家对历史文献和文物苦苦地思考,民意测验专家对大众的观点进行问卷调查,新闻记者报道政治上的混战,公安人员搜集犯罪证据”为说明,不管怎样吧,其实并不是“创立”,而是“发现”,所创立的不过是概念,是“命名”。现代社会讲究科学,生活、学习、工作都科学化,这当然是进步;但也含着新的迷信,反倒更危险。除去迷信的,那“科学”者,应该就是关于发现的那些精神、方法与能力;就我们所知道的所有那些被冠以“发明”“创造”者,大多是发现。如:原始人发现了火,现代人发现了电;马克思发现了“无产阶级”,毛泽东发现了“人民”,而鲁迅则进一步发现了“人”;西方人发现了脑(理性,如法制)的价值,东方人发现了心(道德,或情感)的意义;至于哥白尼发现了太阳中心,牛顿发现了地球引力,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等等,更为人们所知。这些都是原本就存在的、完全的、正进行的或实行的,只是被不满现状、有着自由精神和独特思考力的人们在大家的前面提早发现了,而非人为另创。人本身就是自然的。

这当然是一个过程,一个或许是长期的、艰苦的过程。从这里说,称之为创造亦无不可,即对“自身”的完成;如若不然,就往往是破坏、毁灭。世界创造着人,人也创造着自身,反映着世界,全都伴随着真确、美丽的发现。

教学中何谓发现?教师去发现教材、发现学生、发现教学规律,学生去发现知识、发现教师、发现学习方法。教师发现了教材,比如了解了教材是从哪里来的(怎样来),要到哪里去(如何去),教材就活泛起来,就是动态的,就呈现出其内在与外在的既清清楚楚又无穷无尽的联系;教师发现了学生,学生就进入了教师的情感视野和思想天地,教育就有了基础,教学才能全面而有效地展开;教师发现了教育规律,教育规律就是师,这时,教师才成为完美意义上的教师,可以“不教而教”了。学生一旦发现了知识,知识就变得可亲可为、无所不在、无不闪耀;学生发现了教师,就破除对“权威”“神圣”的神秘感、空疏感,缩短与他们的距离,并由此而缩短理论与实际、知识与常识、学校与社会、过去与现在的距离或差别,消除其中种种的虚幻与迷离;在发现了知识的拥有者后又发现了知识学习法,这几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发现了学习法,也就是在开始发现自己了。

我们要知道的是,将眼耳遮得严,将心脑塞得满,将身手束得紧,同一时间、迈同一步子、走同一路、去同一个地方,就不会有怎样发现了。要造成发现,就要尊重发现的规律,从发现的特点出发,即:尊重个性,允许个性的生长和发展,包括趣味、爱好;有所为有所不为,给教学足够自主的条件,包括时间和空间。不自以为是地去教是非,不自作聪明地去教聪明,从根本上(主要还是制度)相信少年具有向善、向上的才能和自我发挥的能力。童心喜欢发现,正是发现源于童心。发现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也是最有意义的生存方式。没有发现,就不会有效地继承,也不能有益地创新。所以,我们不要灌输而要发现,至少要少灌输而多发现是教育须着手做的。多发现一点就是多创造一点。

 

(《山东教育》201110月第29期)


栏目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