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自己混同于学生

发布日期 : 2012-11-15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海阳市教体局   由洪晓

 

教育实践中,常发生这样的场景:每堂课、每节自习,老师总是特别关注几个学生,看他们是否在搞小动作或看小说玩游戏;每次找学生谈话,都有几个头痛的对象;每次外出活动,总要叮嘱几个特别放心不下的学生,但他们还是会“捅娄子”。当学生再次犯同样的错误,当老师心烦意乱时,老师就会怒火中烧,对学生一阵数落和批评。过一段时间,同样的错误学生一犯再犯,老师就会自觉不自觉地认为,学生的一些不好的行为,或者自己看不惯的行为,都是出自恶意的,或者故意的,甚至是有预谋的。

基于以上理解,老师就会自觉不自觉地与学生斗上了气,看见这些孩子用行话来说就是“两眼发黑”,最好是眼不见心不烦。一旦学生有错,轻则在班里训斥、体罚,重则到教师办公室了写上一天检查,等等。老师不自觉地与学生较上了劲,不自觉地把自己跟学生摆在了同样的位置上。

学生正处于活泼好动阶段,不少学生自控能力差,意志比较薄弱,明知是学校禁止的行为,他仍然可能去尝试,即使受到批评,他仍有可能管不住自己,同样的错误一犯再犯,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学生并不是故意在与教师作对。学生除了学习,很少有其他活动,枯燥的学习生活,甭说是学生,大人也难以承受,学生的一切行动都被学校规定得死死的,学生身心受到压抑,在可能的情况下,他们就要冲破这种限制和压抑,也就难免会有老师不理解的行为和举动。

不把自己混同于学生,首先要理解学生。怀疑每个学生的每个行为都是存心而为,那就是忘记了很重要的一条道理:教育在本质上就是以明智的意志治理意志的薄弱、经验贫乏和感情冲动。学生还不大会控制自己的意志,教师对此应采用父母般的谅解态度。没有父母会因孩子的过错而跟孩子怄气,孩子犯的错误再大,父母都会原谅孩子,都会一如既往地关爱孩子。老师有了父母般的爱,就会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犯下的种种错误,就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放弃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就会充满爱心地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和习惯,成为学生的引路人。

其次,要给学生成长的空间。功利性的教育,把学生全部“固定”在课桌前,让学生“埋头”于学科知识上,久而久之,学生自然就会产生疲劳感,甚至反感。教师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让学生发挥自己的特长,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让学生感受到的不是压抑和禁止,而是快乐。当学生在学校有了快乐,有了努力的方向,不良的行为习惯就会少很多;老师多一些欣赏、少一些训斥,师生关系会日趋和谐。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中,学生就会健康成长。

 

(《山东教育》201210月第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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