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教学的灵魂是叙述
发布日期 : 2020-06-08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
山东省荣成市好运角中学 王 青
小说教学教什么?传统的小说教学,一般是围绕着小说的三要素来展开,教学的落脚点在于梳理故事情节、分析人物形象、理解小说主题。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说:小说就是讲故事。莫言的话也正好印证了一个观点:小说的灵魂就是叙述。20世纪60年代西方小说叙述学理论的兴起,给小说教学提供了新的思路,即通过研究叙述方式来研读小说。
小说又不同于其他的艺术作品,它的载体是语言,是叙述性的文字。汪曾祺说:语言不是外部的东西,是和思想内容同时存在,不可剥离的。语言不可以像橘子皮一样剥下来扔掉,世界上没有没有语言的思想,也没有没有思想的语言,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附加的,不是可有可无的。小说的表达方式,不只是一种形式、一种手段,应该提高到与内容同样的高度来认识。因此,在小说的教学中,要关注叙述的视角、叙述的语言、叙述的技巧等。
一、叙述的视角
叙述视角也称叙述聚焦,是指叙述语言中对故事内容进行观察和讲述的特定角度。同样的事件从不同的角度看去就可能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同一个故事,由谁来讲,对于一篇小说的解读至关重要。
统编本教材九年级上册《我的叔叔于勒》的思考探究第三题:这篇小说是以若瑟夫回忆少年时代往事的角度来叙述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不妨试着变换一下叙事视角,体会一下不同。编者也是有意让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关注叙事的视角。在教这篇课文时,可以布置一个前置性的作业,请用于勒或菲利普夫妇为第一人称,来讲述这个故事。学生就会发现,如果用于勒作为讲述者,他就看不见菲利普夫妇一家人对他发达之后渴望他回来的那种急切,也就看不到菲利浦夫妇在船上碰到他时的避之唯恐不及的种种表现,如果这些都不写,小说所要表达的意蕴主题就凸显不出来。若瑟夫是菲利浦的孩子,能够观察到父母的表现,所以作者用若瑟夫的视角来写,才能表现作者所要表达的东西。
同册课本《智取生辰纲》的思考探究第三题,小说围绕着生辰纲的争夺,采取了明暗结合的双线结构。同学之间讨论,明线是什么?暗线又是什么?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明线是杨志一行押送金银担,暗线是吴用智取生辰纲。作者显然是站在杨志一边,写了杨志一行人的矛盾以及众人的表现。这样写不仅通过杨志的语言、动作塑造了杨志这一人物形象,同时,也设置了一个悬念。上文中晁盖道:“吴先生,我等还是软取,却是硬取?”吴用笑道:“我已安排定了圈套,只看他来的光景,力则力取,智则智取。我有一条计策,不知中你们意否?如此如此。”晁盖听了大喜,颠着脚道:“好妙计!”行文到此,作者又弃下了这一条线,说起大名府杨志一行。作者显然在这里系了一个包袱,设下了悬念,用杨志这一视角来讲述,就将吴用的计谋隐藏,一直到最后,才打开包袱,达到了引人入胜的效果。
二、叙述的语言
作者想通过小说让我们体会的内容,全部在作者的叙述之中表现了出来,我们只需要在作者的讲述中,去感受,去触摸。
《我的叔叔于勒》开头介绍于勒的过去时,有这样一段文字:在有钱的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做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
这篇课文是用若瑟夫的视角第一人称写的,虽然于勒的做法是“最大的罪恶”。但是,从若瑟夫的叙述中,我们很明显地感受到他没有带着恨意来评价,而只是平静地讲述。因为从讲述的语气来看,若瑟夫用的是陈述的语气:“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句间的逗号,句末的句号,一个“了”字,都能看出若瑟夫在讲述时,只是用一个旁观者的口气,客观地评价于勒,如果变成感叹语气,意味就大不相同,也就不会有后文的给于勒小费等情节了。
再比如“我心里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个句子,三个短语同指一个对象,为何要反复?我们可以延伸性提问:“父亲的弟弟”是针对谁说的?“我的亲叔叔”强调什么?经过思考,不难发现“父亲的弟弟”是针对父母说的,反映了若瑟夫对父母不认兄弟的困惑和不满;“我的亲叔叔”强调一个“亲”字,表明若瑟夫内心充满叔侄亲情。
通过对叙述语言的分析,不难看出书中的“我”,也就是若瑟夫的人物形象。小说的作者不会对故事中的人物做出评价,作者的好恶褒贬,人物的喜怒哀乐,全会通过作者叙述的语言让我们一览无余。正如张志公在《〈我的叔叔于勒〉的笔法》中所说,没有用任何一句话来挖苦菲利普,没有用任何一句话来贬斥菲利普太太,也没有用任何特殊的颜色给他们抹上花脸,或者让他们变成畸形,只是疏疏落落的几处写他们看来仿佛好笑的言谈举止,可是菲利普夫妇在我们的印象之中已经呈现了一副既可鄙又可怜的形象。
三、叙述的技巧
小说就是讲故事,而同一个故事,可以有很多种讲述的方式。小说家詹姆斯说,打开一个故事,至少有500种方式。故事的讲述方式,叙述的技巧不仅仅是为了制造波澜,增加趣味,也是和小说的主题密切相关的。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在选做课文时,删去了开头和结尾两部分,和同学讨论一下,保留与删去这一头一尾,表达效果有什么不同?
原文开头是:
一个白胡子穷老头儿向我们乞讨小钱,我的同伴若瑟夫·达佛朗司竟给了他五法郎的一个银币。我觉得很奇怪,他于是对我说:
这个穷汉使我回想起一桩故事,这故事,我一直记着不忘的,我这就讲给您听。事情是这样的……
原文的结尾是: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父亲的弟弟。
以后你还会看见我有时候要拿一个五法郎的银币给要饭的,其缘故就在此。
莫泊桑为什么会在课文的前后还要写一个段落呢?这些段落真的是可有可无的吗?在教学时,可以向学生提出这样的问题:原文开头的“我”和课文中的“我”是一个人吗?作者为什么要加上这样一个部分?
学生会发现,在原文中有两个“我”,一个是若瑟夫的同伴,一个是若瑟夫。课文节选的是若瑟夫讲自己的故事。而原文是以若瑟夫的同伴为第一人称来讲述,听若瑟夫叙述自己的故事。这样叙事技巧很像俄罗斯和日本的玩具套娃一样,一个套娃里面还有一个小套娃。我们把这种叙述技巧叫“嵌套式叙事”。
而莫泊桑是小说艺术大师,不会在短篇小说前加上一些无用的文字,这一定有他的意图。原文开头讲述的是若瑟夫的同伴,亲眼看见若瑟夫给一个白胡子老头一个五法郎的银币。为什么要写这个呢?如果在课文中,若瑟夫给于勒十个铜子的小费,是因为于勒是他的叔叔,是缘于亲情。那么给一个不相识的白胡子老头五法郎银币,无疑是把作品的主题从亲情提升到人性的高度上。通过对叙述技巧分析,领略了作者的表达意图,进而理解了小说的主题。
小说的叙事学不仅有以上所说的三方面,还有叙事的顺序、叙事的时距、叙事的频率等要点。以此为小说教学的抓手,才是从文体特征入手,成为有语文味的小说教学。
(《山东教育》2020年5月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