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尊师惠师春风吹彻华夏大地
发布日期 : 2025-03-26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山东省滨州市教育局 韦良时
尊师重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先秦思想家荀子就说过:“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将对师者的尊重,与兴国强国之策紧密相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尊师惠师作出重要指示。他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进一步指出,加强教师待遇保障,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让教师享有崇高社会声望、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之一。近期,在推进教育强国建设的大背景下,教育部等7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既是对传统尊师思想的一脉传承,更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落实之举。
《措施》篇幅不长,但规定了医疗健康、文化提升、生活服务、住房保障及其他方面5个领域的主要措施,提出了政治站位、工作责任、组织实施3个层面的保障要求,可谓言简而意丰,文实而责重。其中,还明确提出实施“尊师惠师公益行动”项目,开发“中国教师”移动端入口,向社会发布有关企业尊师惠师项目清单目录,可见《措施》不搞“花架子”,决心把一条条尊师惠师政策落到实处。这就是对广大教师最好的激励。当然,作为国家部委层面出台的指导性文件,还要考虑各地不同情况,因此在细节措施上没有作过多描述和限制,以便各地立足自身实际,出台相应落地文件和细化举措。大的方向上,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指出的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来落实。
提高教师政治地位,是落实尊师惠师政策的根本之策。《措施》的出台本身即是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的体现,制定的医疗健康、文化提升、生活服务、住房保障等措施也都有提升教师政治地位的效果。此外,各地各校也应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部门在制定决策、规划等事项上,也应充分向教师群体征求意见建议,落实教师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等权利,提升教师的政治参与度和话语权。
提高教师社会地位,是落实尊师惠师政策的重要保障。除《措施》中明确规定的以外,还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风尚,如定期评选优秀教师典型,在开学季、教师节、毕业季、招生季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引导社会各界为教师这个行业和群体点赞,让教师从内心深处体会到被理解、被认可、被尊重。特别是以家校共育为纽带,强化家校沟通,引导家长这个关键群体理解支持教师,创设良好教育生态。
提高教师职业地位,是落实尊师惠师政策的长远之计。教师成为人人尊重乃至羡慕的职业,是教师这个群体的幸事,更是文明传承、文化传播和人才培养的幸事。需要守牢“底线”,在保障教师的职业收入上,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需要做好“加法”,各类文化旅游单位增加对教师的优惠力度,抓好符合条件教师的住房保障工作,增加社会力量对教师的服务,提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合理待遇,完善乡村教师相关补助政策,合理合规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等等。还需要做好“减法”,党委政府“撑腰”、教育部门“把关”,深层次落实为教师“减负”工作,将教师承担的非教学工作负担降到最低,确保教师将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在提高教师职业地位上,山东省教育厅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尊师惠师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施行“维护教师执教权利”的措施,支持教师合法实施教育惩戒权,宣示“教师尊严不可侵害”。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其第三十条重申“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对各地尊师惠师政策的落实又将是有力的促进。强国必强教,强教先强师。让尊师惠师春风吹彻新时代的华夏大地,润泽教育发展,兴旺整个社会。
(《山东教育》2025年3月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