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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 主动担当 切实形成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大合力

发布日期 : 2024-11-15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山东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   石仁勇

当前,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商铺无证经营,售卖“三无”产品、过期产品、垃圾食品等情况时有发生;校园周边出租屋、小宾馆、网吧等场所安全隐患较大;校门口车辆违规乱停、违规拉客等问题屡禁不绝。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日渐复杂。究其根源,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不认可、不认领,甚至存在推诿心态。对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应付排查、虚假整改,边查边犯、边改边犯的问题依然存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治理涉及领域多、行业多,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单靠某一个部门、某一时段的集中治理,难以解决根本性问题,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校地联动,常态化、制度化、全方位推进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其特殊属性,区域开放,消防、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等多重安全因素叠加,且人员聚集、流动性大,风险隐患随时存在,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我们要清醒认识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的重要意义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着使命、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决维护好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要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大局的高度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切实提高警惕,把情况想复杂一点,把问题想周到一点,把措施想细致一点,坚决把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负面舆情风险,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市、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本地相关部门定期会商研判风险,及时作出相应部署,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充分的保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政法、教育、公安、住建、文旅、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做好校园周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定期或不定期排查校园周边危及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强化信息互通,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学校要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设置校园周边安全风险隐患督导员或安全员,建立风险隐患发现报告、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一旦发现风险隐患,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协同做好风险防范和隐患化解工作。

三、强化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各有关部门要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坚持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时限“四个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限期整改,动态清零。要坚决避免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有死角、有漏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酿成安全事故的,依纪依法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后,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铁规铁腕,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坚决守住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的底线红线。

四、完善制度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绷紧弦、尽好责,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化解、重大风险集中研判会商等工作机制,不间断、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属地政府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暗访督查。要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立足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民生需求等实际,研究制定管长远、能落实、真见效的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制度性措施,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各类市场主体、流动摊贩等经营行为,力求从根本上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山东教育》202411月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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