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创新出台学校食堂管理《校长十条》

发布日期 : 2024-08-21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后勤服务保障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强化校长职责,规范管理行为,提高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力,保障师生在校安全健康就餐,青岛市教育局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校长配餐(食堂)管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校长十条》),作为校长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的“行动指南”,推动青岛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提质增效。

一、出台的背景

2014年起,青岛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截至目前,市、区两级累计投入资金近19亿元,共建设中小学校食堂1146所,全市中小学校食堂覆盖率达到95.8%,在校就餐学生数达95万,食堂自营率达99.8%。少数因条件不够未建食堂的学校,也采取配送餐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我市已全面解决学生在校就餐需求,广大少年儿童都能在学校吃上热乎饭、营养餐。

2021年,青岛市被省教育厅列为全省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建设试点市。四年来,青岛市紧紧围绕省规范化食堂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深耕细作、求实求效、扩优提质的创建目标,从健全制度标准、加强规划建设、转变经营模式、规范管理等方面,全力推动青岛学校食堂(配餐)的高质量发展。

伴随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的覆盖率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学校用餐人数日渐增多,供餐形式更加多元,供餐品种日益丰富,为教育部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带来更大的挑战,对校长管理学校食品安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校食堂(配餐)管理工作点多面广,环节复杂,各类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专业知识繁多复杂。校长、分管校长以及具体工作人员均非专业管理人员,很难将各项具体要求熟记于心,也很难全面把握工作的重难点,成为困扰学校管理层的主要问题。为有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迫切需要对各类规范、政策、标准进行梳理统一,简明扼要提出工作要求,以便学校管理者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在此背景下,青岛市制定出台了学校食堂管理《校长十条》。

二、重在责任落实

《校长十条》从校长工作实际出发,强化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总负责制。《校长十条》依据新时代教育的新政策新理念,结合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新要求,以新的视角,树立新发展思路,详细阐明校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中的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和工作路径,指导校长将职责有效落地,成为校长落实学校食堂管理主体责任的“掌中宝”。

三、优化工作机制

《校长十条》更加注重落实责任的具体内容、具体负责人、具体时间节点、具体工作方法等内容,对校长工作机制进行了整体优化。重在指导校长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学校膳食委员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重点明确每学期、每月、每周、每日、每餐的工作制度。

四、明确创新目标

《校长十条》提出三项创新内容,首先,首次提出学校膳食委员会的家长占比应大于学校人员占比,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的监督管理中;其次,提出全员参与监督模式,即校长要牵头打造一支以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专(兼)职营养师为骨干力量,中层干部、班主任、校医、教职工、家长代表、配餐(食堂)从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的校内监督队伍,形成全员参与、全员监督、互通交流、共建共享的常态化工作模式,营造校内监督良好氛围;再次,提出饮食文化育人,即赋予食堂育人功能,立足学校教育文脉和资源优势创立食育文化品牌、拓展课程资源,开展“品牌建设”活动,创立一校一品牌、一区一品牌。

五、严格流程控制

《校长十条》重在对各类风险项进行清单管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强调记好食堂财务、陪餐记录、“互联网+明厨亮灶”巡查三本台账;形成日检查记录、周治理报告、月调度会议纪要。确保工作边干边留痕,不断完善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使用。

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贯彻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的总负责人。《校长十条》让校长的职责更清晰、责任更具体、操作性更强、领导力更多元、创新目标更明确。青岛市教育局将以《校长十条》的出台为契机,强化责任落实,为学校的发展、校长的领导力赋能,为师生在校安全、营养就餐提供有力保障。

 

(《山东教育》202478月第21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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