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的多元投入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

发布日期 : 2022-09-27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为职业教育的投入保障建立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新法围绕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从政府保障、财政支持、企业投入、金融支持、社会捐赠等方面作了规定。本文主要从投资主体、投资渠道、怎样激发投资主体的积极性等层面,略述多元投入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明确职业教育的投资主体

(一)政府加大投入,优先保障需求。新法中第五十四条提出“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这就进一步明确了持续提升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撑能力,优先保障职业教育高层次发展需求,并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加强资金统筹,持续加大资金投入,规定地方教育附加经费可用于职业教育。对资金使用加强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用到哪里、绩效评价就跟踪到哪里。发挥职业保险基金作用,支持职工接受职业教育。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加大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投入,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培训等。

(二)强化企业责任,构建多元办学格局。新法保障了企业和各种社会主体兴办职业教育的权利,同时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是企业。纵观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从计划经济时期,经济发展缓慢需要通过公办方式来集中资源按计划培养职业技术人才。到市场经济的不断建立,职业教育政策主要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新时代创新型经济的背景下,首要的就是办学主体的改变,由国家和国有经济参与转变为由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在法律的保障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之下开始面向市场多元办学。

(三)适应市场化发展,给予金融支持。近些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文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特别是新法公布实施以来,职业教育迎来了重大发展时期。职业教育市场化即将市场中的选择、竞争、多元、消费主导等原则在职业教育领域内加以运用。按市场的要求来设置专业、培养相应的专业人才,包括决定培养的结构、学制的设置、规格、课程设置,等等。职业教育因市场机遇而存在,也必须在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前提下,主动适应市场而发展。这将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推动职业教育功能朝着多样化发展。

二、鼓励多渠道多元化的发展

多元办学并不是推卸政府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而是激活多元力量,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职业教育高质量的多元投入,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保障。

(一)主体多元化。多元的两个方面,即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管理主体的多元化。2006年,《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提出“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从政策的发展脉络可以看出,坚持多元办学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经验。国家大力提倡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同时也认识到,要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关键是推行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并努力为校企合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引企引智进校,创新校企联动。学校通过与企业的紧密合作,吸收企业的智力资源进入教学过程,学校为“引智”人才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具体包括:聘请企业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加入专业指导委员会,参与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训室建设、课题开发和研究,担任兼职教师,负责课内实训或课外综合实训等。引进企业文化、企业理念进校园,学校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进行“订单”式培养学生。由企业提出专业培养模式和要求,并提供最新相关信息、技术支持、师资培训和实习安排,委托学校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学校则根据企业要求来制订培养方案,创设教学环境和条件,组织实施教学,使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实现毕业生“零距离”就业。

(三)吸引企业到学校投资办学。学校可采取各种互惠互利的方式,如出让经营权、按比例分成,吸引企业到学校办学、资助贫困生,赞助学生活动,设立奖学金,或通过无偿赞助或半赞助的形式为学校提供仪器、设备、应用软件等。学校利用自身的专业设备和其他专业优势,与企业在技术开发、成果转让、产品加工、信息服务、专业咨询等方面进行合作,以学校为企业提供服务为主。

(四)集团化办学的趋势。近年来,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各地得到快速发展,态势良好。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要把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重要方向,准确把握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面临的形势。让企业参与到学校教育决策与合作管理中来,形成企业入股民办职业院校、资源共享的新格局。在取得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办学资金,并拥有一定的社会声誉后,走集团化发展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学校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充分激发投资主体的积极性

(一)肯定民办职业院校的作用并强化民办职业院校的地位。第一,新法中规定民办学校经费,参照同层次职业学校的生均标准。能够得到政府的财政补贴对于民办职业院校的发展无疑是雪中送炭,前提是出现一批有丰富的办学经验、较高的教育质量以及良好的市场声誉的民办职业院校。第二,促进区域内发展状况良好的民办职业院校之间进行全面合作,资源共享、学分互认、联合培养,以提高优势办学资源的利用率。与公立职业院校合作,合作培养职业教育本科生、研究生。第三,民办职业院校和企业之间进行深入的产学研合作。学校运营的盈利一部分返还给企业,一部分留作民办职业院校的发展资金。同时,学校向企业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企业将报酬以无偿投入的形式注入学校发展资金,实现企业和民办职业院校的互利双赢。第四,股份制发展模式。在市场经济下,股份制作为融资的主流方式也应为民办职业院校服务。

(二)将“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提高到新的高度。不仅鼓励和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教育,同时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奖励补贴,特别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要认识到国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具有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国有企业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强大的经济属性,应充分调动国企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在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上给予倾斜,应当适当调整考核方式、纳入社会责任报告等制度。积极推动办学企业成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标杆。落实“金融+土地+信用+税收”的组合激励。

(三)允许中小学进行职业启蒙教育购买服务。“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如何提升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新的职教法第十九条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教育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生、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并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条件和支持。”这是职业启蒙教育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使其有法可依。培养中小学生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意识,体验不同职业的社会分工,可以将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与劳动教育深度融合,开展研学、职业体验和公益实践等课程。发挥学校、企业、行业组织等在师资和硬件方面的优势,建设职业启蒙体验基地。可向中小学生提供实训设施设备、体验式课程,在各种节日、纪念日开展开放日参观活动,也可以合作开发职业体验课程进课堂。

职业教育是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是让所有人有机会接受的教育。只有人们不分年龄、性别,都可以随时方便快捷地接受优质职业教育,职业院校的社会服务功能才会不断增强。特别是针对残障群体的特殊职业教育、针对失业者的再就业培训、针对农村留守妇女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广泛开展,使职业教育的受益面越来越大。

 

 

(《山东教育》20229月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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