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职业教育法,推动山东职教高考向纵深发展

发布日期 : 2022-09-27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范冬梅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有很多创新性规定,标志着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入法治化阶段。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些新规定的内涵,梳理、分析我省在职教高考制度改革方面的探索经验及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贯彻落实新职教法的改革创新发展路径,对于推动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新职教法在考试招生制度上的创新性规定及重大历史性突破意义

新职教法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及考试招生制度上提出一系列旧职教法所没有的开创性规定,具体包括: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实施;国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高等职业学校可采取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对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经考核合格,可以破格录取;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这些规定的重大历史性突破意义在于:一是冲破了原有职业教育体系制度的“天花板”,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学校学生的发展通道,中职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乃至读研究生和博士,形成了职业教育自成体系又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的“双轨制”架构。这不但适应了我国产业发展对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同时也将大幅提高初中后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进而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二是为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探索适合职业教育类型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指明了方向,开辟了空间。如将中高职贯通培养作为法定制度固定下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模式成为职业教育考试命题的基本方向,对有突出贡献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学习提升留有特殊政策空间等等。总之,这些创新性规定将有力推动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

二、山东省职教高考改革的经验及存在问题

山东省在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可以说,新职教法中有关这方面的规定,直接汲取了山东经验和山东智慧。首先,在制度层面,系统构建了职教高考政策框架体系,为新法中的相关规定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从2012年起,山东省职业教育改革政策文件密集出台,达到40余项。其中,将职教高考改革作为山东省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从目标定位、招生计划、录取方式、考试类别、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考试组织、优惠政策等各方面系统构建了山东省职教高考政策框架体系,其中的很多表述直接成为新职教法的条文规定。其次,在实践层面,形成了以职教高考为主渠道,以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及“3+4”和“3+2”分段贯通培养为重要补充的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为新法中的相关规定提供了重要实践支撑。经过10余年探索,职教高考的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大幅增强,职教高考报名人数由2012年的不足4万人增加到2022年的20.9万人。在制度层面开始影响学生的志愿选择,一批相对优质的生源开始主动选择职业教育走技能成才之路,客观上拉动了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巩固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中等职业教育由原来单纯的“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形成了就业有保障、升学有渠道的良好生态。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我省在职教高考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在制度和实践层面仍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深层次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纵向贯通职教体系还未真正建立,横向融通职普壁垒尚未打通。

从纵向来看,我省目前面向中职生开放招生的主要是高职专科院校、部分地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和一些独立学院,而一些民办本科院校高昂的收费制度让中职生望而却步。与普通高中学生相比,中职生升入高水平大学的机会仍然少之又少,高水平高质量本科参与职业教育的质量和规模明显不足。“如果说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入本科高校的通道是阳关大道,那么中职学生的通道就是羊肠小道。”这种选择的明显局限让社会、家长及初中毕业生仍对就读中职学校抱有犹豫态度。从横向来看,横向融通的职普壁垒远未打通,作为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创新探索的综合高中试点,仍然存在办学理念和定位不清,缺少综合性、多样化的课程体系,师资配备结构性失衡,学生入校大多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分流时选择中职学籍的学生数量普遍较少等诸多问题。

第二,职教高考考试内容及组织的信度、效度和公平公正性还有待加强。

对于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客观性试题比重过大,以单纯记忆为内容的试题数量仍然比较多,文化素质考试内容整体难度偏低。对于专业技能考试,有些专业类别的测试内容难度过低,无法全面反映学生三年技能学习的成果,甚至存在可以通过短期突击取得高分的现象;不同专业类别技能考试内容的难度和时间差别较大,有的专业可能十几分钟就能完成,有的专业则需要几个小时,这对不同专业类别考生是不公平的。另外,尽管专业技能考试制定了详细的评分细则,但仍然存在很多无法量化、需要人为主观判断的条目,这无疑会影响到考试结果的公正性。另外,技能操作考试由个别院校独立承担,操作场地是否达到规范化标准,考试环境是否稳定,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如何确保院校考试组织流程的科学严谨,这些问题也都影响职教高考的公平公正。

第三,中职生源质量偏低,职教高考给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带来教学上的偏差。

一些招生高校的教师反映,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尽管技能水平较高,但大多文化基础较差,学习能力明显弱于从普通高中考上来的学生,这给学校教学与管理造成了不小困扰。同时,随着职教高考招生数量的增加,已经对中等职业学校产生较大的导向作用。有部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出现以应试为导向,不按照课程设置以及专业、课程教学标准组织教学,而是以考试说明为依据来开展教学,放弃了对学生进行全面的专业素质培养和踏实的技能训练,将教学变成了“应试教育”,使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方法与校企合作等方面都在发生变化。如果不加以纠正,多年来的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付之东流。

三、山东省职教高考贯彻落实新职教法的改革创新路径

职教高考作为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总开关”,已经进入改革发展关键期。如何抓住新职教法颁布重大契机,直面问题,深化改革,勇于创新,是我们亟待思考的重要问题。具体来说,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创新突破。

第一,纵向贯通,横向融合,不断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当前,我省职教高考制度首先要破解的一个关键环节,就是提高中职学生对高等学校选择的自由度,尽快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进入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正如有专家指出:“对职教高考制度建设来说,考试以后能怎么样,比考什么、怎么考重要得多。”为此,需要抓住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契机,快速推进和提升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以及高水平专业建设。要积极指导现有20所应用型本科高校在办学定位、治理机制、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积极转型,可以建立其与省内优质特色高职院校联系机制,定期进行办学经验交流。要进一步推动部分省属本科高校转型为应用型本科高校,可以推出更多优惠政策、经费支持和专项补贴。要积极争取教育部的支持,将我省重点建设的优质高职院校建成应用技术大学,在其骨干专业试点本科职业教育。对现有按专业长线分段贯通联合培养机制要继续完善,扩大培养规模。积极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技术大学。其次要逐步推进普职融通,深化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联系与合作。要积极推动高中段教育改革,比较务实的做法一是从构建“通识+专业”的多样化课程体系入手,如把一些职业教育中技术性较强的课程作为普通高中专业选修课,在部分学校试点,增加普通高中学生对高等教育专业的了解。二是积极推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各自特色优质教育资源的互通,建立课程、教学、师资、设施设备等资源的沟通交流制度。

第二,加强考试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职教高考考试内容和考试组织。

要继续坚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这一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招生模式,加大考试研究力度,深入详细分析、梳理以往职教高考考试命题的基本问题,系统审视和回答用这些内容来测试技术技能人才接受高层次职业教育所需的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是否科学,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之间的权重分配是否合理,目前设定的考试科目和分值是否恰当,如何进行动态调整,职业技能测试如何全面反映考生真实的技能水平,各个专业大类之间如何实现技能测试内容的大体均衡,采取什么措施进一步提升技能测试内容的信度和效度,如何有效规范和监督技能考试院校考试组织程序的公平性等等。在此基础上,可采取如下措施来优化完善职教高考考试内容和考试组织。一是减少客观性试题数量,增加主观性试题比重,加强情境化试题设计,通过设置基于生活情境、职业情境的学习任务,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应用知识,提高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专业类别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山东省行业产业发展变化,及时调整考试专业类别,引导中职学校专业优化发展。三是建立第三方考试监督机制,适当引入行业企业专家,确保技能考试组织的公平公正。

第三,深化教学改革,正确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方向,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在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背景下,中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职业教育的“基础教育”,由原来单纯的“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如何协调升学导向与就业导向,成为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难题。面对这种转变,一方面要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保持自己的办学定力,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基本办学方向,坚持专业建设与产业行业发展相协调相对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深化基于岗位工作过程的行动导向教学改革,坚持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这些都是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基本内涵和根本坚守。另一方面要引导中职学校将升学纳入自己的办学定位,结合职教高考相关政策,统筹安排教学与管理。要探索实施省级层面学业水平测试方法,引导学校全面开课,提高教学质量,引导学生认真学好每一门课程,全面提高综合素养,也规避片面强调应试带来的不良后果。正如职教专家姜大源所说,现代职业教育的特征不是单纯的职业教育学历的“升格”,而是与产业升级相对应的高质量、重内涵的“升级”的职业教育,不能根据普通教育体系的学历体系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能以“升格”的诉求代替“升级”的要求。他的这一要在提高办学质量基础上促进升学导向与就业导向协调发展的观点,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山东教育》20229月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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