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职业教育法 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

发布日期 : 2022-09-27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邹本杰

新职业教育法于51日开始实施,为我国职业教育深化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开启了新的篇章。新职业教育法宏观与微观结合,既有职业教育办学的体制机制、定位与资质、实施与保障等法律条文,又有具体的规范等,体现了法律的概括性、普遍性和严谨性,也体现了法律实施的适应性。本次修订,突出的变化是,在总结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其中在第四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中增加了“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条文,较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具体到教学实施与保证质量层面,对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和学习环境以及教学质量作出了法律规定,是新职业教育法的特色和创新。这顺应了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从最初外部条件改善到内涵建设、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触及了职业教育办学的关键问题,将近些年来各地优化学习环境、保障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成果,凝练成规范,从法律层面赋予了职业教育应担负的使命和责任,为职业教育发展保驾护航。这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深切期待,也是对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在理念上的引领。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教育的生命力在于提高育人质量。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质量发展已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几年,国家和山东省采取了诸多举措,如《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10月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提出了提质培优、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职业院校的办学指明了方向。

学校实现教育目的,提高教学质量是以课程为重要载体的。课程从呈现的形态看,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显性课程亦称“正式课程”,是指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设计的具有实际形态并以外显方式出现的课程,如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和专业课程等,是按照预先编订课程表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其主导价值在于教育目标明确,对学生的发展能够产生直接的影响。

隐性课程亦称“非正规课程”或潜在课程等,是指在课程方案和学校计划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教育实践和结果,但属于学校教育经常而有效的组成部分,是隐含的、非计划的、不明确或未被认识到的课程。隐性课程包括学校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等方面。具体包括校风学风、师德师风、教育理念、人际关系和规章制度、建筑文化等。隐性课程对学生的影响主要是无意的、隐含的和非预期的,主要通过感染、暗示、同化、激励等改变学生的情感、行为和生活方式,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是同一课程范畴的两个部分,两者在学校教育中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校风,即学校的风气,是学校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统一体。校园精神文化体现着学校人员精神面貌,体现在教师的师德与教风、学校干部的作风、各班级的班风、学生的学风上,还存在于学校的各种事物和环境之中。良好的校风有一股巨大的同化力、促进力和约束力,是一种精神力量和优良传统。

学风,最早源于《礼记·中庸》中“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即“广泛地加以学习,详细地加以求教,谨慎地加以思考,踏实地加以实践”。学风是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一是指学校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原则,其二是指学生的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的集体表现,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精神风貌。有时也特指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风气。可以说,学风是一所学校的传统底蕴和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一种反映。

师德师风,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教师这个行业的风尚风气。师德,是教师应有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是全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教师具有高尚情操、人格魅力以及渊博学识,会对其学生产生终生影响。师风亦指师生之间保持一种人格上的平等,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师德师风具有自觉性、示范性、深远性的特点。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人和塑造人的神圣使命,要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201811月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隐性课程所蕴含的教育元素,对学生潜移默化,恰如“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正所谓此时无声胜有声,与显性课程相辅相成,起到共同约束、促进和同化的育人作用,而且这种影响触及灵魂,影响深远。

一直以来,各地学校都非常重视显性课程建设,同时也非常重视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每个学校几乎都有体现各自传统与特色的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等,甚至成了学校的标志或品牌。如清华大学的校训“自强不息 厚德载物”、校风“行胜于言”、学风“严谨、勤奋、求实、创新”。近年来,山东省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如开展的《山东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山东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等,皆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并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我省有65所中职学校成为国家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一共建设了296个中职品牌专业和208所省规范化、示范性及优质特色学校,70所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学校与专业建设的今天,加强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习环境,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的殷切期待。

职业学校的校风学风、师德师风正是隐性课程的重要内容,有机构成了学校的学习环境。新职业教育法着眼实际和长远,提出强化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同时抓住关键,以强化内功、提高教育质量,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为突破口,来回应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热切关注。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发展从法律上予以规范和引领,为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和引领。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要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去深入学习领会新职业教育法。抓住契机,乘新职业教育法颁布的东风,自我加压,积极奋进,加大改革力度,努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正谓“乘风破浪正当时,快马加鞭自奋蹄”。

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对职业教育具有特殊意义。许多中职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因为学习成绩低、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等造成自信心不足、厌学、不愿交往等问题。他们具有强烈的自尊心,渴望得到尊重和关怀。加强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习环境、团结友爱的温馨校园,无异于一股清冽、舒缓的清流,淌过学生的心田,留下抚慰、激励和期待,让他们在和谐、幽雅、温馨、上进的氛围里顺利成长……

 

 

(《山东教育》20229月第33期)

 

 

栏目导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