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关于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的研究

发布日期 : 2022-08-18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胡亚茹

一、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教师队伍发展的新要求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在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革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在这个“双期叠加”的新阶段,新职业教育法出台不仅关照到了各方利益诉求,而且还充分反映了职业教育特色需求和现实需要,为发展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夯实了法治基础。与旧法相比,新职业教育法格外重视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师资队伍构成,着重强调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教育教师专业化培养培训,鼓励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师范院校,支持高等学校设立相关专业,培养职业教育教师,另外,还鼓励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

二、当前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不规范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虽然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给出了界定,但是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并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标准,导致认定的标准和要求没有统一形式,大部分学校认为只要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行业的职业技能证书的教师就是“双师型”教师。这个观点最大的弊端就是证书并不能真正代表实际能力,很多专业教师在实际能力方面还有欠缺。这便导致职业学校内的“双师型”教师质量良莠不齐,真正的“双师型”教师数量相对较少,进而降低了学校的教学质量,从而无法培养出行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职业教育教师来源单一,结构不合理

职业学校的大多数专业教师都是高校毕业生直接任教的,这些专业教师往往拥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但是缺乏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以及相关的操作技能,无法将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教授给学生,更不能正确指导职业学校学生的未来就业发展。而真正熟悉当下行业企业实际情况、掌握最新行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来自行业企业第一线的专业教师的数量严重不足。

在教师结构方面,青年教师居多,而具有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中年教师较少。专业教师数量虽多,企业兼职教师数量却较少。中级职称的教师数量较多,而高级职称的教师较少。

(三)职业教育教师的培训体系和激励制度不完善

当前,部分职业学校教师的培训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方面,部分教师对能力建设不够重视,认为只要精通了专业理论知识,能够在课堂上将这些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便可以完成教学任务,缺乏提升自身实践能力的认知和动力;另一方面,部分职业学校忽略对专业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导致职业学校的教师往往缺乏培训机会,很难获得科学系统的培训。在培训内容方面,多以理论培训为主,缺乏企业实践和技能培训。

学校的激励制度是教师提升自身能力的外在动力。很多职业学校对于“双师型”教师没有专门的考核评价制度,待遇等同于普通教师。这就导致很多“双师型”教师没有继续提升自身能力的动力,而普通教师也没有转型成为“双师型”教师的动力。

(四)部分职业教育教师缺乏发展观念

目前,部分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对自身的职业缺乏正确认知。第一,行业专业知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且随着时代的变化以及行业的发展,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会,走进行业之后所面临的是最新的行业形势,他们所需要的是最贴近当下行业发展形势的专业知识;第二,“双师型”教师这个称谓并不仅仅是专业教师的一个终身制称号,更多的是对专业教师能力的评定。很多专业教师被评定为“双师型”教师之后便懈怠了对自身能力和素质的提升,导致很多专业教师的“双师型”教师称号渐渐地变成了“空头虚名”,而并非是对专业教师自身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专业技能和素养的肯定。

三、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的对策

(一)明确“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为了改善当前“双师型”教师质量良莠不齐的局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学校所在地以及相关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为响应时代发展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在引进专业教师的时候,应当注重考查教师的行业工作经验和专业实践能力,加大对具有行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职业学校在招聘教师时,可以适当加大面向社会和企业在职人员的招聘比例,着重考查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对于一些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一线从业人员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以保证对高技能人才的引入。

(二)扩大职业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建立职业教育师范院校和专业

职业教育师范大学是有别于普通师范的“另一类型”。技术师范大学(学院)和普通师范大学(学院)虽然都是师范类高校,但是不可相提并论。从培养目标上来看,职业教育师范大学培养的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普通师范院校培养的是中小学教师。同为教师,在职业院校教学和在普通中小学教学完全不是一回事。从理论依据来看,职业教育师范大学依据操作技能的形成规律开展职教教师培养,普通师范院校是依据陈述性知识的形成规律开展中小学教师培养;从实习见习来看,职业教育师范大学学生既要到企业实习见习,也要到职业学校实习见习,而普通师范大学学生只到中小学实习见习就可以了。从教学内容来看,职业教育师范大学课程体系主要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职教教师教学模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重热难点问题分析、信息技术能力、文章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按照新职业教育法的要求,要改变职业教育师范院校被弱化和边缘化的局面,着力打造以技术师范大学为主体、高水平理工院校和行业企业大学积极参与、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贯通、政院企校“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新型职教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高职教教师队伍质量,从源头上提高培养质量才是正途,要把职业教育师范学院和职教师范专业作为单列发展对象重点扶持,发挥职业教育师范大学的带动作用,培养更多优秀的职业教育教师。

(三)提高校企合作力度

校企合作是提升教师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职业学校应当适当拓宽校企合作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力度,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中进行实践和锻炼,进行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共赢。校企合作不仅仅包括学校为企业提供高素质实习生和就业学生,同时,企业也应该为专业教师提供锻炼和实践的机会。一方面,企业应该支持和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的相应岗位实习,真正地参与到行业一线的生产工作中,对行业的知识技能以及企业的生产管理理念进行学习,了解当下行业对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增加专业教师的行业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中职学校可以组织开展研讨会、讲座报告等活动,邀请企业的优秀工作人员和高级技能人才参加,共同对专业知识和经营理念进行学习和探讨,促进校企紧密合作和产教深度融合。

此外,中职学校也可以适当地从企业引进兼职教师。在缺少真正有资历的“双师型”教师的情况下,从企业引进兼职教师也是充实“双师型”教师队伍的举措之一。

(四)建立职业教育教师激励考核制度

外在的鼓励往往是一个人产生内在发展动力的重要条件,这就需要职业学校建立具有激励性的考核制度,尤其要建立和完善专门针对“双师型”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的指标不仅仅考查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更要注重对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操作指导能力、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同时,考核评价的结果应该与教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聘任挂钩。对于考评成绩优秀的专业教师,学校应当予以表彰,并作为模范树立典型,发挥榜样引导作用。

(五)职业教育教师需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

从教师个人层面来看,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应该具备终身学习的观念,不但是身为专业教师的职业要求,更是这个快速发展时代的要求。专业教师应该意识到,专业知识从来都不是静态的、恒定不变的,而是动态的、持续变化的。这就要求专业教师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也就意味着专业教师在学校任职期间,要不断了解并更新相关行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和管理理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定期到行业企业中的岗位实习,以更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

 

 

(《山东教育》202278月第282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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