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发布日期 : 2021-05-09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改革学校评价,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本刊评论员
以何种标尺评价学校,对于引导学校的办学行为至关重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重在引导学校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总体方案》为改革学校评价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学校的根本标准,对于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而言,就是要坚决纠正片面以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学校的错误倾向。分数和升学率,无法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无法反映学校立德树人的成效,无法反映学生鲜明的个性特长。因此,片面以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学校,是不科学的、违反教育规律的行为,理应被人们摒弃。但在现实中,依然有不在少数的人们固守着落后的教育评价观,片面用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学校,用考上了多少名北大、清华的学生来评价高中学校。这种对学校的评价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其危害在于,忽视了立德树人的重要性,牺牲了学生的全面发展,用多数学生的“陪练”拼出几个考入北大、清华的“金牌获得者”。
学生的个性是丰富多彩的,学生的才智是丰富多元的,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是有层次的、不拘一格的。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应当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兴趣爱好和智能特点,循序渐进地走上不同的成才道路,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学校让每一名学生全面、健康地成长,这所学校才算成功。学校只让部分学生升入名牌大学,只有高升学率,不算成功。社会不只是需要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也需要各行各业、各种层次的,有道德、身心健康的建设者。学校办学,如果不适应这样的社会需求,不注重立德树人,而只是拼分数,拼升学率,拼升上名校的人数,怎么能说这样的学校是一所办学好的学校?
那么,如何评价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总体方案》给出了明确的评价内容。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上述内容的评价都是围绕着立德树人这一根本指向设立的。《总体方案》提出,国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对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学校的评价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方面的内容和重点进行,让评价发挥出引导办学方向的效能。
彻底扭转片面以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学校的错误导向,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方面,党委、政府、学校、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这种错误评价危害性的认识,不忘办教育的初心,真正形成全面、科学评价学校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总体方案》制定的评价内容评价学校,让评价评出学校立德树人的成效,评出正确的办学方向;让片面追求分数和升学率的学校与全面培养学生的学校相形见绌。
要形成科学的评价学校机制,依据《总体方案》规定的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评价实施细则。应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有突出成绩的学校受到奖励,而不是片面追求分数和升学率的学校受到奖励。对不能坚持用《总体方案》制定的评价标准评价学校的地方,应当予以惩戒。
(《山东教育》2021年4月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