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探索
发布日期 : 2021-03-15 点击次数 : 来源 : 《山东教育》中学刊
山东省枣庄市第三中学 张 允
山东省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亓保芳 胡乐彪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枣庄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各项政策要求,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015年,在全省率先开发上线了“枣庄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对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彰显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发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区(市)教体局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一学期为一个评价时段,主要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评价标准由区(市)教体局、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及教师评价等程序,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致力于创新发展,遵循以评价内容的全面性、评价目标的发展性、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评价方法的多样化、评价过程的动态化、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为基本准则。五年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直作为枣庄市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纳入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同时为学校指导和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学校办学水平提供了重要的指标依据。
一、案例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枣庄市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目标为内容,以教师和学生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采取发展性、过程性、多元化的评价办法,力求全面、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情况和个人特长,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解决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单纯以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现象比较普遍,唯分数论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初中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和评价没有具体的抓手和措施,没有建立一套可行的评价体系。2015年,枣庄市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手解决这一问题。自主研发了“枣庄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在全省率先上线,对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管理。(见图1)
三、主要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学业水平:主要考查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艺术素养: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社会实践:主要考查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各门课程难以在学业水平考试中纸笔测试或实操测试的内容和山东省地方课程中的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人生规划等全部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范围。
四、创新点
坚持评价内容的全面性。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客观地评价学生,既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又突出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发展,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做法。
坚持评价目标的发展性。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肯定学生的进步,分析、理解学生的不足,为学生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努力的方向,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作为评价主体,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正确引导学生的自评和同学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评价主体对评价结果负责。
坚持评价方法的多样化。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可量化的内容坚持定量评价,评价结果采用“等级+描述性评价”的方式呈现。
坚持评价过程的动态化。以全面、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着眼于学生的成长过程和整体表现,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更加注重过程性评价。
坚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评价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
五、解决问题的实践过程
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分为系统管理员、市级管理员、区级管理员、学校管理员、级部管理员和班级管理员共六级用户,不同用户对应录入、审核、操作管理不同权限的学生数据。每学期末定时上传数据。
综合素质评价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日常评价”结合学校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重点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日常表现和习惯养成。“学期评价”综合评价学生学期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学生素养和能力的提升。“毕业评价”将学生六个学期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权重计算得出结果。
为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彰显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在区(市)教体局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初中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一学期为一个评价时段。评价标准由区(市)教体局、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及教师评价等程序,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一)学生自评。以学生的成长记录为依据,展示学生最有代表性的内容,在班级或小组进行小结交流。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评定等级。
(二)同学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小组同学间进行交流和评价。这既是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过程,也是小组对某一同学、某一行为表现共同协商、达成共识的过程。
(三)教师评价。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将有代表性的,能体现学生进步和发展的表现反映出来,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共同讨论写出综合性评语。
(四)评价等级。评价结果一般分为A、B、C、D、E五个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实际得分,按照“得分=学生自评分数×20%+学生互评分数×20%+教师评价分数×60%”计算出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的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关系(90—100为A;80—89为B;70—79为C;60—69为D;低于60为E)换算成评价等级。
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E级1分原则,将等级转换成标准分,每学期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的标准分,计算出平均分值,即为学期评价;依据六个学期评价的标准分,计算出平均分值,即为毕业评价。标准分值4.0—5为A级;3.0—3.9为B级;2.0—2.9为C级;1.0—1.9为D级;低于1.0为E级。
(五)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评语、班主任评语。学生自我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初中生活的经历与体会。班主任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总体表现,经过同学、任课教师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
(六)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两部分。
(七)评价档案。主要包括:1.学生主要的成长记录,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2.学生的自我评价和教师评价;3.学生的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4.社会方面对学生表扬奖励的材料,经学校认定后记入学生档案。
六、取得成效
枣庄市初中学校从2015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生过程性材料全部录入系统管理,形成了翔实的学生成长报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在初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作用越来越凸显。
一是成为学校指导和改进日常教育教学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改进教学实践、提升学校管理水平的作用。学校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及时向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反馈,引导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指导教师反思教育教学行为,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自信心,更为全面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优化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进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学校的发展情况,家校联合共同指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成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全市建立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的比重,在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多元录取、分数+等级录取、分批次录取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科考试成绩等值对待,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限制条件。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享受指标生录取的学生,评价等级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评价等级必须达到D级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为E级的学生不具备高中学校录取资格。(见图2)
三是成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已纳入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内容,做到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教师、校长、学校评价的有机衔接。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引导学校、社会、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促进中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山东教育》2021年1、2月第3、4期)